政府主要提供基本保障与兜底服务,市场则用来解决个性化需求问题。
随着全球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,人口老龄化已经成为大部分国家正在或即将面对的突出问题。面对汹涌而来的人口老龄化趋势,各国在完善政策制度、加强保障水平的同时,也积极发挥多元主体的作用,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,通过发展老龄产业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机遇与挑战。
特别是国外一些发达国家,人口老龄化的过程较长、社会保障制度相对完善、市场发展程度较高,老龄产业的市场发展相对比较成熟,积累了许多可供借鉴的经验。
完备的制度保障
发达国家在进入老龄化社会的长期过程中,与之相伴的是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,以及社会保障制度和相关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,这为老龄产业的发展建立起了比较坚实的法律、制度基础。
日本专门出台了《护理保险法》《老人福祉法》《老人保健法》《黄金计划》《新黄金计划》等。此外,还出台了专门针对人才培养的专项法律,如《护理福祉师及社会福祉师法》《理学疗法师及作业疗法师法》等。
英国针对老年人的健康服务和社会服务需求,出台了《国民健康服务法》《国民保健法》《全民健康与社区照顾法案》《国家老年服务框架》等,同时还有详细的《国家黄金标准框架》来确保服务标准和服务质量。
这些法律和标准,从老龄服务机构的建设、服务内容、服务管理、服务评估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,为政府提供公共老龄服务、企业发展老龄服务市场、老年人享受各类老龄服务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法律保障。
值得一提的是,许多发达国家都有长期护理保险制度,如英国、德国、日本都出台有长期护理保险制度,政府、企业、个人共同为老年人的老龄服务消费买单,有效地解决了老年人消费需求不足的问题,保证了企业发展老龄产业的积极性。
丰富的产品和服务
在完善的法律、政策、制度保障的基础上,发达国家在政府与市场的责任划分上也相对比较清晰,政府主要提供基本保障与兜底服务,市场则用来解决老年人的个性化需求问题。
这种分工明确的结果反映在老龄产业市场上,则是丰富且精细化的产品与服务供给。日本等国家的老龄用品市场产品非常丰富,不仅种类众多,并且能够充分考虑老年人的生理与心理需求,开发出众多适合老年消费群体的产品种类。并且在服务市场上,有针对不同身体状况、收入水平以及个性化需求的服务产品,包括术后老人的康复、失智老人的干预治疗,都有专业且精准的服务机构提供相应的服务。
比如英国,在养老服务方面,无论是居家养老服务还是在养老院/护理院的供给上,政府直接提供服务的比例已经较低,2010年英国老年人居家服务的提供者中,政府只占11.0%,私人提供的比例则高达74%;另外,由地方政府建设运营的护理院只占17%,由私人运营的护理院比例则高达63%。私人运营的养老院种类很多,从一般到豪华型的都有,老人可以根据自己的身体、收入情况来自由地选择想要入住的养老院。
严格的监管制度
法律保障和丰富且精细化的产品与服务之外,老龄产业较为发达的国家,还有较丰富的金融支持体系。
以美国为例,不仅有着较成熟的住房抵押贷款制度,能够较好地为老年人提供“以房养老”的金融支持,还有着其他发达的老龄金融市场,包括商业养老保险市场,银行、证券、基金等相关金融服务市场,不仅能为个体提供良好的金融理财支持,为晚年生活提供金融保障,还能为老龄产业的发展筹措资金,提供金融支持,拓宽企业的投融资渠道,加速老龄产业的发展。
为了保证老龄服务与产品的质量,发达国家还有严格的监管制度。如英国,有专门负责评估、监督和管理养老服务机构的组织,其主要任务就是监督和管理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,确保服务机构能够根据老年人的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。这些组织都有相应的专家队伍,每年都会对养老服务机构进行检查,并且公开检查结果,提出改进的意见,同时还会根据老年人的需求以及投诉来提出完善服务的建议,确保服务的质量。
如英格兰的照顾质量委员会(CareQualitycommission)、苏格兰的社会服务监察会(theCareInspectorate)等都是这样的监察机构,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公布。
日本的《护理保险法》也对养老机构的监管作了明确的规定,规定养老机构的人员、服务信息等都必须向社会公布,并且接受第三方的评估。
美国的养老服务监管也是非常严格的,为了加强对养老机构的监管,美国出台了专项的《护理院整顿法案》(Nursinghomereformact)。根据此法案,许多州建立了专门对养老机构进行监督检查的机构。这些机构可以对养老机构进行突击性检查,如果检查不合格,机构就将处于巨额罚金和吊销执照的风险。
系统的专业人才培养
人力资源是老龄产业发展的重要基础,特别是在老龄服务领域,人才培养问题更加突出,老龄产业发达的国家都有着系统的专业化人才培养体系。
日本从事护理服务的人员有十多类,包括:护理支援专员、护理福祉师、家庭访问护理员、社会福祉师、理学疗法师、作业疗法师、护士、药剂师、保健师等,每类人员都有不同的职责定位和资质要求,上岗前都需要接受相应的培训,取得相应的资格。另外日本还出台了专门针对人才培养的专项法律,如《护理福祉师及社会福祉师法》《理学疗法师及作业疗法师法》等。
美国的养老工作人员也有明确的分类和不同的要求,不同的岗位,都要经过规定时间的教育、培训与考试等。同时在老龄用品市场,发达国家也非常重视对科技人才的培养与支持,鼓励他们充分运用科技优势,创新与研发新的产品。
四个方面补短板
快速老龄化的中国要解决好数以亿计老年人的养老问题,可从完善政策制度、拓宽企业融资渠道、加强老龄产业人才队伍建设等四个方面,积极从发达国家老龄产业发展中吸取经验。
首先是完善政策制度,特别是长期护理保险制度。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,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在满足老年人的老龄服务需求,促进老龄产业发展方面有着积极的作用,制定、出台适合中国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,是今后较长一段时间内政策制度完善的一个重点内容。目前青岛、上海等地已经在开始试点,但就全国来讲,统一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尚需时日。
其次是拓宽企业投融资渠道,缓解企业融资难的现实问题。在这一方面,既要加大政府补贴力度,更要创新资金扶持模式。可以通过创新信贷产品、优化贷款审批流程、拓宽信贷抵押担保物范围等途径,如试验发行养老服务债券、设立养老产业投资基金、贴息贷款、利用外资等方式,来满足老龄企业的信贷需求,进一步拓宽老龄企业的投融资渠道。
再次是加快老龄产业人才队伍建设,特别是老龄服务专业人才的教育、培训、技能训练等。目前我国老龄产业人才缺乏,特别是专业人才紧缺。面对这种情况,在加快人才队伍建设方面,可以在大学、职专开设养老服务专业,实施专门教育,培养专门人才,也可以积极开展社会教育和业余培训,举办各种类型的专业护理人员培训班。
另外,还要进一步拓宽养老服务人员的职称晋升空间,提高他们的工资待遇,以此设法降低人员的流动性;同时还要加快养老服务人才市场的培植,依靠市场力量来及时传递养老服务人员的需求信息,积极培育并形成职业经理人、专业服务人才市场。
最后,我国目前的老龄产业市场,在服务与产品的质量评估、监督与管理方面还没有形成一个较为完善的体系,缺乏相应的评估标准和规范,还没有系统性的机构或者组织来对老龄市场进行全方位的监管,还需要持续加强监督管理机制建设。
针对这一现状,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,不断完善老龄服务与产品的标准与技术规范,同时继续加强监督管理机制建设,或者充分发挥第三方社会组织的作用,来提高老龄市场的监管与评估水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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